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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3章 丈母娘无伤归来,气焰大盛(1/2)

江凡急急忙忙赶到江北工商局,见到了丈母娘。

“凡啊……”

见到了女儿,丈母娘两眼婆娑。

显然这一遭,她也被吓得不轻。

现在终于见到亲人了。

这眼泪水就在眼睛里打着转。

本来江凡心里挺冒火的。

要不是老妈犯蠢。

也不至于把本来就摇摇欲坠的餐厅推到这种风口浪尖上。

但是一看现在老妈这可怜巴巴的模样。

她不由得又有点心软了。

“你就是江凡?”

工作人员确认道。

“是的。”

江凡点头。

“你也是金湾万象城的灿包子餐厅的老板吗?”

工作人员问道。

“是。”

江凡回答道。

“这边查询登记信息,显示除了你之外,这家餐厅还有一个合伙人江灿对吗?”

工作人员问道。

“嗯。”

江凡点头。

“同志,江灿是我儿子,也是我女儿江凡的弟弟。”

“他只是在这个餐厅挂名。”

“我女儿江凡才是真正的老板啊。”

“就连江灿入伙的钱,都是江凡出的。”

“这个餐厅和江灿真的没什么关系啊!”

丈母娘急忙补充道。

她知道餐厅要大难临头了,这个时候倒是把关系撇得快。

当场就让江凡如鲠在喉,觉得刚刚白可怜她了,真是不如把这同情心喂狗。

“大娘,你别紧张,我只是确认一下你们餐厅基本信息而已。”

工作人员安抚完丈母娘之后,接着开具了一份告知书出示给江凡:

“江女士,今日你母亲在金湾万象城推销的包子,经有关权威部门的检验,存在着过期、变质、卫生不达标等食品安全问题。”

“按照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相关条例规定。”

“对于首次违法,且销售金额小于1000元,免于行政处罚。”

“仅没收违法所得和不合格食品。”

“并且处以警告。”

“请您作为餐厅的责任人在这里签字。”

江凡很惊讶:

“只是警告吗?不用交罚款?”

工作人员说道:

“是的,针对你母亲今日在街上推销包子这一事,按照法律规定,是处以警告。”

丈母娘喜出望外,赶忙改口:

“同志,刚刚我说错了,其实那餐厅有一半是我儿子的,他也是老板。”

工作人员无奈苦笑道:

“大娘,这个其实不重要,我们以登记为准。”

江凡这时已经把签好字的告知书交还,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:

“我们可以走了吗?”

工作人员又拿出了一张处罚书:

“请等等,这里还有代位追偿书。”

“这是消费者协会,代巴菲洛先生的追偿。”

江凡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,急忙问道:

“多少钱?”

工作人员说道:

“按照《消费者保护法》相关规定。”

“消费者在购买到过期、变质、不合格的食品之后,可以主张购买价值的10赔偿。”

“不足1000元的,按1000元赔付。”

“所以你们需赔偿受害人巴菲洛先生1000元。”

江凡顿时松了一口气,原本以为毒倒股神要赔个倾家荡产,没想到区区1000块就解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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